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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中医药大学2006年秋季招生章程
来源:上海中医药大学 2006-5-9 14:56:18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为规范招生录取工作,根据国家教育部、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
  1、学校全称:上海中医药大学

  2、校址(含校区及办学点):

 校本部: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

  岳阳临床医学院教学分部:虹口区新市北路1481号

  医学技术学院药学一分院:延长西路583号

  3、招生层次:本科、高职

  4、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

  5、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

 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

  6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

  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;中医学专业(医药结合方向)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110分以上(含110分);中医学专业 (针灸推拿英语班)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110分以上(含110分),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(含B级);药学(中外合作)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100分以上(含100分)。

  7、招收男女生比例

  护理(中西医结合高职)专业限招身高1.55米及以上的女生、医疗美容技术(中医美容方向)专业限招身高1.60米及以上的女生,其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。

  8、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

  (1)考生患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,学校不予录取。

  (2)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、色盲;不能识别红、黄、绿、蓝、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、按键、信号灯、几何图形者,学校不予录取。

  (3)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等于800度者;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.8、镜片度数大于等于400度者;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,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;斜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,学校不予录取。

  (4)护理学(本科)、护理学(中外合作)专业限招身高1.65米及以上的男生和身高1.55米及以上的女生。护理(中西医结合方向高职)专业限招身高1.55米及以上的女生;医疗美容技术(中医美容方向)专业限招身高1.60米及以上的女生(上海生源考生需参加面试并合格,面试方案另行公布)。

  (5)医学营养(中医营养方向)专业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。

  9、录取规则

  (1)本校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,并以统一高考文化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

  (2) 在各省市、自治区高招办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,根据招生计划的1:1.2投档。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。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,但服从专业调剂的,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

  (3)报考中医学专业(医药结合方向)的上海生源考生加试科目“1”限招化学。

  (4)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具有民乐专长的考生,上海市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民乐加试;外省市考生凭本人有效的考级证书及高中阶段各类民乐获奖证书(寄送我校招办),同时必须在考生电子档案中有反映的考生,可在学校调档线上择优加10~30分择优录取。加分不可重复,重复时取最高项。

  (5)中医学七年制各专业方向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,择优录取;英语成绩相同者,参考综合成绩,择优录取。其他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综合成绩,如综合成绩相同,则参考英语成绩。

  10、学费标准:

  本科每人每学年6500元,高职每人每学年7500元,药学中外合作(高收费)专业每人每学年19000元,护理学中外合作(高收费)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。

  11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
  学业期满、成绩合格者,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、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  12、咨询方式

  联系电话:021-51322028 传真电话:021-51322027

  学校网址:www.shutcm.com

  13、贫困生资助体系

  (1)新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 助学贷款

  (2)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免部分学费

  (3)予以一定经济补助

  (4)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勤工俭学岗位

  14、监督电话:021-51322097

  上海中医药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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